住建部官员指出“十三五”期间应对城市内涝的四项工作
2016-12-27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来源:中新网 作者: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日前指出“十三五”期间应对城市内涝的四项工作:要明确排水防涝标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排水设施和蓄滞设施建设以及加强调度。
日前,经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三部门联合举办《规划》印发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今年汛期强降雨,不少城市出现内涝,武汉、南京开启了抗洪模式,‘十三五’期间,对于城市内涝有哪些具体的处理措施?”
章林伟表示,一到汛期城市内涝问题就成了媒体报道的焦点。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在规划、建设和水系之间的关系,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去完善和研究。城市现在也重地上、轻地下,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以及以前建设标准很低,也导致现在严重的硬件不足。国务院常务会已经明确,把城市排水防涝作为一项短板,跟水利工程设施一样,要补齐短板。
他指出了“十三五”期间应对城市内涝的四项工作。第一项工作,各地尤其是城市要明确标准,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出台以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时地按照文件的要求,修订和制订了关于城市排水防涝的标准。住建部按照不同的城市规模和它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是“一刀切”。直辖市、省会城市、一般的地级市、县级市,都有不同的标准。各地首先得按照这个标准,对已有的设施情况进行评估,在这个基础上制定规划,安排一些重要的补短板设施建设。
第二项工作,住建部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是城市建设方式的转变,过去只关心末端治理,不大注重源头的问题。现在把治理的环节往前移,提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首先要加强源头减排,既起到责任分担和资金分担的作用,也起到消峰、错峰、减排的效果。现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这方面有明显成效。
第三项工作,必要的排水设施和蓄滞设施建设。解决内涝就是两个方面,要么排,要么蓄。如果从理论的角度讲,有足够的蓄滞空间,就不至于涝的话;如果有足够的排水设施,能尽快将水排出,也不会涝。要根据城市不同的特点,按照标准设置蓄排设施。
第四项工作,要加强调度,尤其是北京这样的城市,北京过去城八区是790多平方公里,现在五环以内是1006平方公里。经常出现东边下雨、西边日出的情况。这就需要人为的、系统的调度,需要智能化的手段。利用精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效果,解决短时间内硬件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