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

2017-09-13

目标: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来源:建筑时报        作者:综合报道



    新华社消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9月12日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指导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国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分六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30条。


    总体要求:明确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形成一批质量效益一流的世界级产业集群;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涌现出一批特色小镇和区域质量品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对外交往的支撑更加有力。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了主要任务、措施和要求。

    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其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具体要求是,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加强重大工程的投资咨询、建设监理、设备监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和重大设备质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激发质量创新活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着力打造中国品牌,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快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健全质量激励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国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狠抓督察考核。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国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推介中国质量品牌,塑造中国质量形象。(本报综合报道)